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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来源:肖老师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0日   点击:1004次
       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教育大计和国家未来发展,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校车安全管理则是重中之重,关系着千家万户。笔者结合所在地区工作实际,认为抓好校车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人民群众、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校车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有关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提高站位,严抓责任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保障措施建设,起底隐患治理,净化路面秩序,强化教育警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校车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地实际的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指导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校车驾驶人完善运行各项措施,确保校车安全顺畅通行。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者、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设备管理、安全责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三要落实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督配备校车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对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校车标牌发放与回收;负责对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审核校车驾驶人资格;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开展隐患清理、情况摸排、整治行动、宣传提示等工作;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强化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查超员、超速、违反规定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学生上下学出行能力;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在公路上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对校车途经公路路线(特别是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极端天气和冬季,及时采取措施,设置警示、限速等标志,加强安全管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或者参加校车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宣传、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对校车管理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校车运行环境。
二、严格制度,规范管理
       (一)健全准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相关制度,做好校车使用、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工作,凡审批运营的校车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校车,要责令停止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幼儿)专用校车。
       (二)加强校车运行监管。要明确学校、学生、家长以及随车照管员、驾驶员职责,落实学生上下车记录台账,学生上下校车时,学校要安排专人引导、指挥,维持秩序,组织照管候车学生。随车照管员每趟认真清点上下车学生人数,做好交接记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学校周边路面巡逻执法力度,对"黑校车"上道营运和超载行为,实行"重打击""严惩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三)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审核,组织驾驶教育和培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车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服从交警的指挥和检查,保证行车安全;校车要实行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加大对校车车况检查,做好出车前必有检查、回场后必有检查,及时发现故障,杜绝带故障行车;交管部门要对未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要做关停、查封处理,坚决制止车辆带病违规上路。
三、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一要加强督导检查。教育、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抓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校车许可、车辆状况、行驶线路进行排查,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政治审查,对涉及毒驾、酒驾、赌博、精神异常史和家庭关系紧张的要严禁使用。对校园周边无交通警示牌、无减速带,安全标志残缺、通道堵塞、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检查督查,保证校车安全运行。二要建立排查机制。各学校利用"护学岗"等形式,将放假和上放学时间,提前报送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维护和保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常规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学校、学生、家长以及随车照管员进行座谈了解校车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相关需求和投诉举报,消除安全隐患。对学校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三要推进信息共享。要加强智能化、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完善校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掌握校车情况和动态信息。推动校车服务提供者为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校车统一配备校车监控系统、安装监控平台,精准掌握校车行驶速度和乘坐人员情况、学生人数上下车统计、车内实况、校车行驶位置、校车车况等信息,实现对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的实时监控。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法规学习。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文件印发到每一所学校,要求组织学校,并有学习记录。每学期召开了一次校车安全管理会议,在会议上相关领导通报全国校车安全事故案例和地区校车违规的处理情况,对校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部门联合宣传。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同步联动,形成合力,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明确的校车享有通行优先权的规定,积极开展礼让校车安全宣传,为校车安全行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乘坐超员车和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和交警部门指导督促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或者面对面、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增强校车单位负责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和事故案例,曝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切实做到知法守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校车安全承载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校车管理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时时刻刻容不得一点疏忽大意,需要我们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让管理更规范,让学生安全更有保障,最大限度的保证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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